吴川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汇报

20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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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学前教育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宗旨,以发展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特别是自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学前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城乡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扩充,办园条件大幅改善,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幼儿园301所,公办幼儿园87所(集体办4所),民办幼儿园21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54所),在园幼儿41534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1334(包括幼儿班4093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0200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5052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1.37%,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7.6%。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1.加快推进幼儿园学位建设,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

为实现国家、省提出的“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人数占比达到50%以上”发展目标,根据《吴川市未来五年学前教育学位预测》(吴教〔2017〕101号)、《吴川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吴府办〔2018〕55号)和《吴川市公办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2年)》(吴府办〔2019〕37号)文件,对照湛江市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通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科学制定《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川市2020年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实施方案》(吴府办〔2020〕3号)。2020年,全市规划新建、改扩建、异地重建公办幼儿园39所,投入经费13946万元,新增幼儿园占地面积799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54511平方米,增加学位8390个。我市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扩建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到目前为止,已完成25所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投入经费369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4200个。5所幼儿园正在开工建设,尚有9所幼儿园在进行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2.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政策。落实《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湛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意见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做好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补足配齐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增加普惠性学位的供给。我市制定《吴川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川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府办2020〕6号)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移交等工作按国家政策完成。

3.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资助政策。贯彻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粤教基〔2016〕4号)根据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开展普惠性认定工作的通知》(湛教[2014]71)的要求,我市于2014年9月制定了《吴川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吴教[2014]138号),2016年9月,出台《关于印发<吴川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吴教[2016]128号),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通过综合奖补、学前资助、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2020年我市利用民办教育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1-2万元奖补,通过奖补资金的引导,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投入,促使其提供普惠性服务,激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主采取措施提高办园质量与水平,实现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模式。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每一位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草拟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吴川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吴府办[2012]55号)。2020年共资助幼儿4500人,资助资金450万元。2020年资助资金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发放,目前已完成全年的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4.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提高保教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9月,我市按吴发改价2020〕23号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优质发展,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让更多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二)重视幼教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切实加强培养培训。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幼教队伍。选拔优秀专业的园长、教师做兼职教研员参加市教研员培训,选拔优秀园长及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市级项目培训和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扎实推进防止“小学化”工作,召开专项会议,引导全体园长及教师深刻认识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的原因及危害

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举办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班;多次组织部分教师参加湛江市及我市“学习板块”教研同盟园教研活动和城乡帮扶教研活动;举办吴川市幼儿园保育员培训班;按省政策督促幼儿园教师报读学历提升大专班。

(三)规范管理,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坚持年检制度,促使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每年均组织全市性民办幼儿园年检,不断完善考评方案。2019年年检结合督导办园行为评估共设置检查项目8大项,20小项,对民办幼儿园在依法办学、办园环境、设备设施、人员配备、园务管理、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逐项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跟踪督查促其限时整改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一是我局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各镇街幼儿园也相应成立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一是组织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培训,受训教职员工达250人次。二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树立自查与检查并重的安全忧患意识,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做到节前必检查,隐患必整改。认真做好每年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自查与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规范卫生保健管理,要求各园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食品索证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质量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校园,严格做好食物留样工作,严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幼儿身体健康。

(五)严把审批关,狠抓管理监督

实行分类定级,专人专职管理。我局严格按规定、按标准审批幼儿园,把好“准入关”。严格执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广东省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引(试行)》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清理整治无证园。一是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15年印发了《关于建立吴川市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吴教〔2015〕6号),成立了吴川市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推进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相关工作。二是疏堵结合,分类整治。我局在全面排查摸清无证幼儿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坚持正面疏导与依法取缔相结合,对无证幼儿园实行分类清理整治。去年12月以来,我局会同市政法委、食药、卫计、消防、执法、公安、街道办等部门对我市无证幼儿园进行清理整治行动,高效推进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排查执法、整改督办,强力取缔、审核发证等工作。三是多措并举,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尽量做到家喻户晓;借助镇街、村(居)力量,开展辖区定点宣传、动员。四是强化监管,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各街道办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的幼儿园加强管理,建立巡查和报告制度,引导、督促新办幼儿园举办者按规定申领办学许可证,依法办园。

(六)加强城市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工作,强调要坚持“注重参评态度、注重过程指导”两项原则,加快推进规范化幼儿园评估工作。2020年,我市15个责任督学督导片区分批开展规范化幼儿园评估工作,督导验收规范化城市幼儿园25所。

为进一步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广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幼儿园园长和责任督学开展网上系统操作培训,并上网完成自评,结合年检,年检组督导组通过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等形式,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师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2019-2020年度计划督评70所,已督评幼儿园85所,完成年度计划121.43%。幼儿园督评的平均分824.36分,950分及以上优秀园1所,占年度计划数比例为1.18%;850-950分良好园21所,占年度计划数比例为24.71%;750-850分合格园60所,占年度计划数比例为70.59%;750分以下不合格园3所,占年度计划数比例为3.52%。

三、存在问题

1、公办幼儿园少,办园规模小,园舍陈旧,公办教师配备不足,民办幼儿园较多,办园质量参差不齐。目前我市301所幼儿园中,公办园87所,仅占28.9%,其余71.1%均为民办园。公办园和实力相对雄厚的民办园共约110,仅占36.5%。特别是城区,只有三所公办幼儿园,都是在旧城区,新规划的片区都没有规划公办幼儿园,促使民办幼儿园横生。无论从办学条件还是教学质量、教育理念,公办园均与一般民办园存在较大的差距,发展不平衡。

2、公办幼儿园管理未理顺

现在公办幼儿园教师严重缺编或出现有编制没有教师现象,镇街第二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园还没有编制。

3、管理体制不顺,影响我市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但目前学前教育资助、卫生、安全、教师学历、无证幼儿园整治等工作主要由教育局负责,工作量大、任务重,严重影响学前教育的管理,监管难以全面,更难以到位。

四、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1、大力举办公办园,提高我市公办园比例。建议政府加大投入,通过收购改制园、兴办新园、利用多余的校舍改建公办园等形式,提高公办园比例;下一步,在完成对教育用地的再次摸排后,将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用地,按照吴川市未来五年学前教育学位预测和吴川市公办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和设施配备力度,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按照规划布局和入园需求,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区公办幼儿园,加快推进镇(街)建设第二所公办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要求4500人以上的行政村都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

2、合理配置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现在公办幼儿园教师严重缺编或有编制没有教师,镇街二幼、小学附属幼儿园还没有编制。政府部门要为公办幼儿园配置编制,并为公办园招考一批幼师专业的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调动幼儿园教职工的积极性,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使公办幼儿园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全面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政策规定。政府加强指导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审批、验收,特别是配建幼儿园应通知教育行政部门提前参与规划、建设,配建的幼儿园建成验收后应及时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开发商移交后方可批准销售。

4、切实加强学前教育领导,营造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建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组建学前教育教研队伍,成立幼教管理中心,配足配齐配优专职管理干部和专职教研员,切实加强对区域内幼儿园日常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5、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开展清理整治无证办园行动。实行属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各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的幼儿园管理,建立巡查和报告制度,引导、督促新办幼儿园举办者按规定申领办学许可证,依法办园;一旦发现有非法办园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市综治办,依法处理。同时,充分利用公示栏、新闻媒体、吴川教育网等载体,加强社会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清理整治无证办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家长了解整治信息,有序选择规范、合格幼儿园,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吴川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