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完善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的成长机制,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研究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定于2021年1月底至2月初举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暨年度总结系列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年度总结活动时间:2021年2月4日报到,2月5—6日参加年度总结活动,2月7日返程。活动地点:开远市。
3.年度优秀遴选时间:2021年1月中旬。遴选地点:北京市。遴选结果在年度总结活动中公布。
(一)冬令营活动
1.运动员:入选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
2.教练员:所在省份运动员有入选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最佳阵容的选派2名教练员(所在省份运动员入选最佳阵容超过20名的可多选派1名)。被选派人员应具备亚足联C级及以上执教资质并随队参加冬令营活动。
全国校足办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体卫艺工作(校足办)负责同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代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代表。外方专家代表、媒体代表、校园足球大学生和高中联赛优胜队代表,以及各奖项获选人和获选单位(另行通知)
1.校园足球最佳阵容运动员冬令营活动。组织国内外高水平教练员对入选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进行集中训练。
2.随队教练员培训。根据随队教练员业务能力情况,分级分层进行国内外青少年足球培养课程培训。
3.校园足球国家队选拔。教练组通过训练、比赛选拔出各组别校园足球国家集训队,将代表中国校园足球队参加国内外竞赛交流活动。
1.2020年全国校园足球发展论坛。
2.校园足球大学生和高中联赛优胜队代表座谈会。
3.全国校足办代表会议。
4.全国校足办与职业俱乐部、国家队专家座谈会。
(一)冬令营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
赵亚男,010—66097180;
李阳,010—66096472。
2.报到。
报到地点:云南红河技师学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南洞路65号)
参加活动人员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活动期间的食宿、场地等相关费用由全国校足办承担。全国校足办选派的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和劳务费用由全国校足办承担。
(二)各组别最佳阵容名单内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或不参加冬令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生所在省(区、市)校足办向全国校足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具体批复执行。冬令营活动结束后将公布实际参营人员名单、未参营人员名单及其原因。
(三)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要配合做好冬令营暨年度总结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做好对接,加强对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做好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工作。各活动场所采取闭环管理。
(四)拟参加活动人员报到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居住史,或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尚未排除传染病嫌疑的,不参加此次现场活动。
(五)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加强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系列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见附件5),把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体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审慎稳妥组织赛事活动,强化场地、驻地、餐厅等重点区域管理。冬令营活动有关场所工作人员应在冬令营开始前3天内完成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入营即做核酸检测,严格营区闭环管理确保冬令营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年度总结活动参照执行)。
(七)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力争报纸上见到字、广播中听到声、电视上见到人、网络上留下痕。冬令营活动宣传方面的文字、图片、视频、相关媒体报道等上传至百度云并告知提取码。